校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(2020年9月)
为弘扬我国的艺术事业,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集体荣誉感,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,树立良好的校风、学风、班风,团结互助的作用,同时为了鼓励先进集体的创建,发挥团支部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我校“优秀团支部”的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范围
我校正式在册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各团支部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思想政治方面:团支部内所有团员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定期学习理论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,集体主义观念强,参评学年内该团支部无学生被纪律处分。
2、学风学业方面:团支部内所有团员学习刻苦,课堂纪律良好,热爱艺术事业,树立严谨、求实、创新、刻苦的良好学风,全支部考试无作弊行为。
3、生活方面:团支部内所有团员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爱护公物、尊重师长、团结同学,做到思想上互相帮助,学习上互相勉励,生活上相互关心,积极参加义务献血。
4、团组织方面:
1)按时足额交纳团费;
2)支部按照“三会两制一课”要求,规范开展团支部生活,工作具有鲜明特色,团员参与踊跃;
3)团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及各类主题团日活动,团组织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;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每学年至少承办一次全校性活动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校优秀团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。
2、校优秀团支部的产生过程:各院系根据各支部在思想、学习、生活、团组织工作方面的表现,选出一个团支部参加全校的评选,并在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至团委。
3、团委对候选支部名单进行审核,并向全校进行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。无异议者报校党委审批后,于全校学生表彰大会进行表彰、奖励,授予校“优秀团支部”荣誉证书。
四、本办法由团委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