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秀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(2018年7月修订)
为表彰先进,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,推动我校学风建设,积极营造严谨、勤奋、好学、上进的学习氛围和学习风气,发挥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主体功能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我校“优秀学风标兵班”的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范围
我校正式在册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各班级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思想品德方面:班级成员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爱护学校的荣誉,维护学校的稳定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集体主义观念强,班级风气正,诚实守信,尊敬师长,参评学年没有同学受到纪律处分。
2、学风学业方面:热爱艺术事业,班级成员学习刻苦,课堂纪律良好,思想活跃,学风端正,学习成绩优良,全班考试无作弊、不及格同学,有一等奖学金获得者。
3、社会实践方面:班级成员积极组织开展集体活动,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志愿者服务,每学年承办一次及以上校级大型活动;积极参加义务献血,无故不参加献血的班级不得参评优秀学风标兵班。
4、生活方面: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,爱护公物,尊重他人劳动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团结同学,做到思想上互相帮助,学习上互相勉励,生活上互相关心。
5、学生干部模范作用方面: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,班委、团支部团结协作,严于律己,能够以身作则,工作积极肯干,密切联系群众,能够带动全班同学积极进取,参与班级建设,在班级建设中形成核心力量,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校优秀学风标兵班每学年评选一次。
2、校优秀学风标兵班的产生过程:各院系对照评选条件按照民主评选程序推选,选出一个班级参加全校的评选,并在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至团委。
3、团委对候选班级名单进行审核,并向全校进行张榜公示一周。无异议者报校党委审批后,于全校学生表彰大会进行表彰、奖励,授予校“优秀学风标兵班”荣誉证书。
四、本办法由团委负责解释。